各教工党支部、学生党支部:
根据《中共贵州省委教育工委转发省委组织部关于对近年来党费收缴、管理和使用情况及发展党员工作进行检查的通知》(黔教(委)组发[2012]12号)、《关于学习贯彻<中国共产党普通高等学校基层组织工作条例>的通知》(院组字〔2010〕49号)、《关于对全校近年来党费收缴、管理和使用情况及发展党员工作进行检查的通知》(院组字〔2012〕8号)精神,为进一步促进我校基层党建工作的健康持续发展,基础医学院党委决定近期对各支部近三年(2009-2011年)党费收缴、管理和使用情况及发展党员工作进行检查。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:
一、上交材料
各教工支部、学生支部要认真对照“自查内容”进行自查,于4月9日(星期一)下午5:00前将自查报告(报告要紧扣自查内容,字数在3000字以内;纸质盖章,附电子档)报基础医学院党委;自查内容中所提及的文件材料等整理好并自行保管,基础医学院党委将进行随机抽查材料完整情况。
二、自查内容
1、入党申请人是否向所在单位党组织提出申请,并由所在单位党组织发展,是否存在异地发展的现象。
2、入党积极分子是否经过民主推荐,吸收28岁以下的团员入党是否经过团组织的推优。
3、入党申请人被确定为入党积极分子后,党支部是否及时指定两名正式党员担任其培养联系人;党支部、培养联系人是否按规定每季度对入党积极分子进行一次考察。
4、入党积极分子是否经过至少一年的培养教育后才列为发展对象。
5、党支部在确定发展对象前,是否按规定征求群众意见,是否进行公示。
6、是否经过支委会研究确定入党积极分子和发展对象。
7、党支部是否及时讨论预备党员转正事宜。
三、注意事项
1、注意检查入党申请书、转正申请书、入党志愿书是否由本人亲笔填写或撰写,若不是由本人填写,应查明原因。
2、申请人被吸收为预备党员时,是否年满18周岁。
3、从党支部确定为入党积极分子到确定为发展对象时间是否至少一年。
4、各类表格中的签名或盖章是否完备。
5、《入党积极分子培养考察登记表》、《预备党员培养考察登记表》中每季度填写一次培养考察记录是否规范完整。
6、《入党志愿书》中党员发展或转正党支部决议、党总支审批决议填写是否规范明确,是否写明会议时间、党员出席情况、正式党员出席情况、表决情况。党总支是否写明预备期起止时间或党龄起算时间。
7、会议记录是否完整。如会议时间、地点、内容、主持人、记录人、党员总数、实际出席缺席党员人数及缺席原因、参加会议的预备党员和列席人员名单、会议讨论情况、表决结果等。
8、入党材料上填写的时间与各种记录是否一致,是否符合逻辑关系(特别是递交第一份申请书时间、确定入党积极分子时间、确定发展对象时间、递交转正申请书时间、党员发展和转正党支部大会决议时间、党员发展和转正党总支审批时间等)。
9、入党材料不能有涂改的地方,如有涂改,要查明原因。
其余详见学校办公网上《关于对全校近年来党费收缴、管理和使用情况及发展党员工作进行检查的通知》(院组字〔2012〕8号)文件。
基础医学院党委
2012年3月30日