基础医学院
关于进一步规范内部公文流转及督办的通知
院行政〔2018〕2 号
全院各单位:
为进一步加快公文办理流转速度,提高办事效率,确保各类通知、请示、报告等“件件有落实、事事有回音”,现就进一步规范基础医学院的公文流转及督办,经院党政联席会议讨论,作如下明确:
一、完善公文流转机制
基础医学院综合办公室负责公文的签收、登记、交办、回收、反馈、督办工作。
二、办理流程
1、综合办公室签收院内外公文,进行整理分类,交由办公室主任提出拟办意见。按照办公室主任的意见送到相关领导审阅,综合办根据领导签阅意见处理督办。
2、涉及外来的、个人的材料认定,由办公室请示相关领导同意后,方可加盖公章。
3、涉及上报参会人员名单的通知,各部门要及时明确参会人员,在规定时限上报综合办公室。
4、涉及征求意见的通知,各部门应在规定时间内将意见反馈至综合办公室。
三、公文闭合
公文办理完毕后,综合办公室及时整理归档、核实督办,闭合公文。
基础医学院
2018年3月30日